一、依據「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」第4點第1項規定,本學期申請期限為114年9月16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,合格案件撥款日期預計為114年12月18日。
二、申請人應使用本人存摺帳戶。
三、本學期申請表分為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版,請申請人詳閱切結事項後,再予以簽章。(申請表請至本會二樓會務部領取,或於新屋農會網站下載)
四、另教育部自113年起辦理「高中職全面免學費」補助,已領有「高中職免學費補助」者,不得同時申領獎勵就學金。
一、依據「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」第4點第1項規定,本學期申請期限為114年9月16日至114年10月15日止,合格案件撥款日期預計為114年12月18日。
二、申請人應使用本人存摺帳戶。
三、本學期申請表分為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版,請申請人詳閱切結事項後,再予以簽章。(申請表請至本會二樓會務部領取,或於新屋農會網站下載)
四、另教育部自113年起辦理「高中職全面免學費」補助,已領有「高中職免學費補助」者,不得同時申領獎勵就學金。